乡关何处|人生何处不江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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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桃李春风一杯酒,江湖夜雨十年灯。”

如果不是读了野夫的《乡关何处》,我想我永远也无法体会到这两句诗的含义,准确的说,我无法体会到“江湖”这两个字的含义。

野夫飘零的身世,多少听说了点,但读他的作品,还是从今年开始。读完他的《1980年代的爱情》,哭过两次,我恐慌和羞愧于那般细腻的情感,我也恐慌和羞愧于自己生在这个缺乏细腻情感的时代。

读完“江上的母亲”,我对野夫的钦佩之情已油然而生。这一生,我应该不会佩服大富大贵夺目奢华的人,当然也不甘于毫无探求之心只作庸人之辈,如今最让我感动的,莫过于此类人:他们饱经风霜,腥风泼雨,历经贫瘠潦倒,于生命绝处归来,内心平静无澜,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,安然于世。

我知道他们内心是苦的,比起如今的波澜不惊,他们依然有从前酒醉难眠失声痛哭的日子。只是文字传达出的内心里的那份练达和静好,足够我一生艳羡了。

这样的作家,我暂时能想到的,应该只有杨绛,算上野夫,以及今天读完之后,想到还有一位,龙应台。这世间任何人任何事物,都惧怕“真”这个字。一旦你用了真情,动了真心,怕是什么也都要低下头来的。

文字也害怕真实,惧怕真心。一旦作家抱有一颗真心实意去写作,那么作品本身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战胜他们的。相比写作本身,他们更看重内心的感受,他们表达了,他们知足了。往往,情到深处,大多也都是好的结果。那一片真情真意,多能够被人看到读到领会到。

我没有想到过,野夫的文字那么平静。书中的故人,跟他大都相似。他们历经江湖事实,却安于一处默默无闻苟活于世。他们胸中装有万千江湖的活在山川中,僻壤间,无人问津,不求知晓。

人有时最大的痛苦,还来源于想要被了解。
所以那句,遇见爱,遇到性,都不稀罕,最稀罕的是遇见了解,才被那么多人喜欢。
两个相爱或者不爱的人,都可能是因为了解,两个好朋友或者不好的朋友,也可能是因为了解。活在这个世界上,这样的看似光鲜的时代里,我们内心其实都太孤独了,我们相比物质和自由,可能更需要爱和温暖,更需要那致命的了解。

“一个人若能懂我,一定是我能够爱上他的致命的原因。”
这句话我也同样问过一个朋友,我问他为什么喜欢那个女孩,他说,那个女孩懂他。

可是相比野夫,或者野夫笔下的那些“故人”来说,我们显得太过浅薄了。

“幽人苏家桥”,从他的青春时代开始,就早早放弃了他在尘世的一切有为,选择了隐没在一个“故乡三百万人,可与言者几近于无”的山川里。不管他此生经历多少风云变幻,也不管他内心每天如何波澜起伏,他依然可以每天生活在没有人说话的山里,每天信步大街小巷。他把孤独融化在心底,生命里,每日每时咀嚼玩味,甚至,如果没有了这份独有的孤独和沉默,他恐怕活着也没有滋味了吧。

人生又出现了一个新的高度,值得我去追寻。面对世事无常,保持一颗平静的心,不被世俗和外界环境所干扰,可以悲恸,可以狂喜,但无碍于自己独立于天地之间,养浩然之气。

每个人都是苦的,哪怕他一生默默无闻。仅仅岁月这把刻刀流下的痕迹,足以让一个人饱经坎坷。有时候我泪流不止,全是因为我想到这些的原因。 我经常想自己,小学的时候,在一个学校,初中的时候,在另一个学校,高中又换了个环境,大学换了城市,工作换了公司,身边地点、人物、事件的不停变换,已经那么多那么多了,然而人生好像才刚刚开始,剩余的几十年,还不知道会有怎样更多的变换和经历。

所以奶奶去世的时候,我哭得不成样子。对她的一生,我了解的不多,我出生她就老了。可是她这一生,经历了多少岁月和人事变迁,甚至切实的跨越了两个不同的时代,这一生她背负了多少记忆,然后就这样同万千人们一样,悄然无息地离开了。

这也是我想要学会宽容的原因,比我年纪长的,他们一定经历曲折,饱尝艰辛,比我年纪轻的,未来依然有万水千山等他们爬行翻越。毛姆说,“把自己见过的每一个人,都想象成最后一面,对他们就会宽容的多”,做到这些很难,所以生活需要思索,痛苦和纠缠都不应该是人们所追求的,它更像是人生的调味剂,在你虚荣,忘我,迷失的时候,它便出来调剂,让你找回本心。

“宽容比自由更重要”,这也是我喜欢胡适的原因。

野夫这一辈子,过了半生,这半生非常人所及。他的经历,我望而却步,他经历中那些真情真意,却让我垂涎不已。一个人拥有了这样的此生此世,何患以怎样的方式生活于世。

或许我终能体会到一些,那些经历了大风大浪的人,如何选择平静地度过自己的后半生。不争不抢,安稳度日。

我羡慕野夫的江湖,那才是一个真正的江湖。甚至我羡慕他生存的那个时代,痛苦那么多,哀恸那么多,却情也那么多,爱也那么多。

野夫作为一个江湖男儿,却有这样细腻的心,他切肤的感受了所有人的爱,母亲的、外婆的、朋友的、爱人的。他才是一个真正懂得爱的人,他能从一个阔别多年的“瞎子哥”黝黑的皮肤上,看到漆雕的光芒。

“在一个英雄气几乎荡然无存的末世”,他遇见了一个又一个带有英雄气概的人。他领略了经过了参与了他们的人生,他何尝不是一个“英雄”。

“畸人刘镇西”,哭得我最惨。被迫于生活背着木头工具箱往返于无数县镇的时候,他的工具箱里永远放着《楚辞》,这是他跟那些江湖手艺人文艺的不同。

有好友到家做客,没有钥匙开门,他手持斧头,砍断门锁,偕同友人破门而入。这种气概,如果不是野夫写,恐怕只有历史故事中有了吧。

人一旦拥有了此生不变的风骨,不管他处于何时何地何身,依然一身凛然正气。面对生活的窘迫,他可以忍耐生存,但是他一生不低头。

野夫南下海口的时候,他邀请野夫和一位朋友去他家里喝一杯。
野夫跟朋友到他家的时候,发现桌子上只有两副碗筷,他喃喃云他们全家都先吃了,就想看着野夫他们喝酒聊天,一家便足矣。后来他们全家合唱给野夫喝酒助兴,送行。我感动的,是刘镇西的深情,我羡慕的,也是野夫一生当中拥有的这样深入骨髓的情义。

就是这样的情与义,让他无论经受多少磨难和坎坷,依然能够笑对尘世炎凉。

刘镇西在眼睛已经基本看不见的情况下,还用鼻子顶着纸面,勉强而又倔强的读野夫在狱中写的诗集。野夫劝他不要读了,他坚持要读。他不时狂笑如疯子,不时嚎啕似孩儿。

野夫的经历多是不幸的,可是仅他拥有“故乡”这一件事来看,他是幸运的。并且他的故乡里,有他的故人,他的故情,故义。而我们呢,或如野夫说得那样,故乡于很多人来说,像是必须被扔掉的裹脚布,仿佛不遗忘,便难以飞得高远。起码是我自己,时常感到自己无路可退。

所以在一心想要飞高望远的路上,我的亲人遗失了,我的朋友走散了,那时的“我”也没有了。

野夫还有在经历喜怒悲欢和爱恨情仇后平静地活在小镇上的幺叔,野夫还有永远行走在世界的边上,活在自己的内心世界里的故友李如波,有将他从利川送到恩施、坐货车到武汉,火车到湛江,颠沛到海安,万里相送的幽人苏家桥。“送君千里终须一别”,却有一个囊中羞涩,过家门不入的人,送了他万里远。

野夫的这些故人,如他所写,也许真没有改天换地的本事,但飘风泼雨的杀将过来,确实都成了一粒煮不烂锤不扁的铜豌豆。
这里不仅有真情,更有大义。

野夫说,尘世间的际遇,他也略显一点奇特。朋友和书,也会走丢一些,散佚一些,但留下的绝大多数,都是要白头偕老互送花圈的了。

他还说,“迷失于这个时代的同道,往往只能拿文章当街头暗号;仿佛前生的密约,注定我们要在今世扺掌,然后一起创世;或者再次站成人墙,慷慨赴死。”

“窗外是进行着的夜,无穷的远方,无穷的人们。我在生活,我还将生活下去。”
——鲁迅

“人生何处不江湖”,野夫有他的江湖,江湖亦有他的传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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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七月, 原文出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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